男一早保力達加米酒 騎車自摔驚見警車迎面來 酒測超高標遭送辦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蔡姓男子(45歲、中西區人)於16日一早9時30分許,喝了兩杯保力達加米酒後,酒後騎乘機車準備返家,在南華街轉向府前路時因一時車行不穩,擦撞路旁店家招牌後自摔倒地。不料迎面出現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員警駕著巡邏車恰巧經過,員警一見蔡男倒地急忙下車攙扶以為長者不小心自摔。不料聞到其滿身酒味,經施以酒測竟嚴重超標(1.34毫克),當場將其依涉犯公共危險罪來送辦,也查知其還無照駕駛後一併舉發開罰。
    蔡男16日早上前往海安路某魚湯店品嘗鮮美魚湯,一時興起還與友人喝了2杯保力達加米酒後,酒足飯飽騎乘騎車準備返回府前路住處,不料從南華街轉彎府前路時竟如脫線之陀螺擦撞到路旁店家招牌自摔倒地,原急忙想爬起卻為機車壓住一時無法起身。
    也恰巧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警員林永謙等巡邏駕車迎面而來,一見蔡男自摔也立即停車趨前攙扶及幫忙,但一靠近扶起身後馬上聞到蔡男滿身酒味,經告知權益後依法實施酒測,不料酒測數據顯現嚴重超標(1.34毫克),且續查其於108年10月亦曾酒駕遭送辦,且駕照經註銷在案,除當場將其逮捕帶回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外,其無照駕駛部分也並予舉發重罰及當場移置保管機車,後續也將面臨遭公布姓名及違法事實之後果。
    第二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統計113年迄今本分局計已取締酒後駕車182件,這項工作也將持續進行以維護道路安全通行;也呼籲民眾如有飲酒應善用計程車及或指定駕駛人接送,切勿心存僥倖醉酒上路,除可能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外,也會觸法而恐有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