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公布第4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記者:尤華思 台南市報導

為提升交通安全友善空間,臺南市制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透過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維護交通安全,第4波高風險駕駛行為致肇事死亡事故的公布名單中共有6名,包含未禮讓行人、違規停車、違規左轉等高風險行為,交通局呼籲駕駛人除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也要保持防禦駕駛的觀念,才能確保行車用路安全。
交通局表示,去(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當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之駕駛行為為公布對象。第1-3波已公布7人,此次第4波共公布6人,因當事人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於裁決處分完成後,將相關資訊以去識別化公布於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指出,此次第4波高風險駕駛事件計6案。第1案違規地點在麻豆區,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並肇事逃逸,因而肇事致人死亡;第2案違規地點在新化區,駕駛違規停車,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3案地點在歸仁區,駕駛違規左轉,因而肇事致人死亡;第4案地點在麻豆區,駕駛違規臨時停車,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5案地點在白河區,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6案地點在東區,駕駛車輛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上述案件違規人除罰鍰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交通局呼籲,交通違規具有高度的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