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或直撥轉帳退稅,請留意申報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留存證號是否相符

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2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配合內政部移民署實施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換發作業,為順利完成申報作業,外僑納稅義務人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即時轉帳繳稅或直撥轉帳退稅時,請留意申報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留存證號是否一致。

該局進一步說明,外僑納稅義務人於結算申報期間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運用網路申報系統辦理結算申報,透過網路申報系統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即時轉帳繳稅時,因金融機構需比對持卡人或存戶留存資料,如外僑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證號為換發後之新證號與原留存於金融機構之證號不符,則無法完成授權或扣款;直撥轉帳退稅案件,金融機構亦需比對存戶留存資料,如申報證號與留存證號不符,則無法完成轉帳退稅。

該局呼籲,為順利完成112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已換發新式統一證號外僑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時,加強留意申報證號與金融機構留存證號之一致性,以順利完成申報作業及取得退稅款,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詢,該局將竭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