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助第一階段 已開始受理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今(113)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開始受理囉!因應淨零碳排政策,鼓勵農民淘汰老舊燃油農機,改採用低碳排的電動農機,新增「汰舊換新電動農機」補助措施,加碼汰舊換新補助,最高可達3萬元。
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農機補助措施分為「農事服務機械、農噴無人機、引進省工農機、碳匯農機、省工農機、新研發農機、汰舊換新電動農機」等7項。申請「農事服務機械」,須有耕作實績;申請「農噴無人機」,須取得民航局發給遙控無人機之高級專業操作證,及防檢署空中施作(無人飛行載具)之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並經所在地縣市政府核准登記有案。其餘農機補助措施,只要符合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QR Code)、經友善環境耕作登錄之農民、農業部輔導且登錄有案之青年農民、花卉產銷班班員及參與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有案等其中一項資格,就可申請。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到4月30日截止,請農民於受理期限內,依農機補助措施,到所在地農會(小型農機)及分署各辦事處(大型農機及碳匯農機)提出申請,各階段受理截止後,由受理單位以電話通知農民購機,補助金額為一般農機補助1/3、電動農機補助1/2,且不得超過各機種補助上限。
汰舊換新 補助措施
分署長陳立儀表示,老舊燃油農機排碳量高,為鼓勵農民改採用低碳排的電動農機,除了原電動農機補助1/2外,再加碼汰舊換新補助,依減碳效益,補助1千至3萬元。農民只須在申請電動農機補助時,影印民國108年(含)以前,同機種燃油農機的「農業機械使用證」及簽訂「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將減碳效益歸屬農業部;購買電動農機後,再到公所報廢燃油農機,取得「農業機械使用證繳銷收據」,送農會辦理撥付補助款。相關農機補助資訊,公告於農業部農糧署網站/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https://www.a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