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苗禁漁期3月1日開始  違規捕撈違最重可罰15萬元

鰻苗禁漁期3月1日開始  違規捕撈違最重可罰15萬元
鰻苗禁漁期3月1日開始  違規捕撈違最重可罰15萬元

【記者爆料網 吳秉華/台北報導】為維護鰻魚資源永續,農業部頒布「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訂定鰻苗禁漁期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止,新北市政府漁業處呼籲漁民遵守,若違規捕撈鰻苗者依漁業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勿以身試法。

鰻魚在魚苗期會在陸地河川成長,成熟後洄游至海洋中產卵,為降海洄游性魚種,而因技術瓶頸鰻魚尚無法進行人工繁殖,目前市面上除極少數野生鰻魚外,市場均為人工捕撈鰻魚苗之後再進行養殖育肥後供應市場所需。

而鰻魚苗(俗稱鰻苗)多以漁船或是岸際人力於河口區捕撈,具有漁民口中的年終獎金及過年紅包的美稱,為維護鰻魚資源,新北漁業處輔導各區漁會應依「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定期向漁民宣導確實填報漁撈日誌。另外從事岸際捕撈者,需向作業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以利掌握鰻苗資源利用狀況。

2024 02 28 526919 | 生活 生活 記者爆料網
捕鰻苗為台灣重要產業。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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