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肇逃現場留「此物」成學甲警破案關鍵!

記者: 劉佳昌 台南報導
學甲警分局於日前發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一名婦人遭機車撞傷後,造成右大腿骨折,肇事駕駛竟駕車逃逸。經過多日追查及過濾車輛,終於將肇事駕駛通知到案,犯嫌坦承因為沒有駕照,所以才肇事逃逸,全案後續依肇事逃逸函送偵辦。  

根據警方的調查,這起肇事逃逸案發生在本月上旬清晨約5時許,當時陳姓婦女(40歲)正在學甲區174線上路口等紅燈,突然被一輛機車從後方撞上,倒地受傷,而肇事駕駛則立即駕車逃逸,未予理會。傷者被送往醫院治療,經診斷右大腿骨折,需住院治療。

 

學甲警接獲報案後,隨即展開追查,發現肇事駕駛疑似為採蔥工人,但因為車尾吊掛水桶,車牌又被遮掩,難以辨識。宅港派出所警員李峻安於近日擴大調閱案發地附近的監視器時,驚見一輛疑似肇事的機車經過,立即攔下盤查,經比對車輛右手握把車損特徵後,確認為肇事車輛無誤。警方隨即通知肇事駕駛李姓婦女(70歲)到所說明,李嫌坦承自己是採蔥工人,因為沒有駕照,所以在肇事後擔心遭罰,就駕車逃逸,並表示後悔不該如此。  

全案依肇事逃逸罪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對李姓婦女開立無照駕駛舉發單。學甲警分局呼籲駕駛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類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