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玩笑開過頭!男子謊報行李有炸彈 航警依法送辦

(有片)玩笑開過頭!男子謊報行李有炸彈 航警依法送辦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翻攝畫面 | 昆凌,周杰倫 桃園機場, 民用航空法, 炸彈, 第二航廈, 航空警察局 記者爆料網

【記者爆料網/桃園報導】虛驚一場!今(4)日上午8時46分許,廖姓男子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20號報到櫃檯,辦理長榮航空BR801飛往澳門登機手續,不料於報到中突稱手提行李有炸彈,長榮航空公司遂立即通報航警局處置。

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分隊長林呈翰說明。

航警局人員檢查其行李內無疑似爆裂物或其他影響飛安物品,並加強該班機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安檢,全案依《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移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以下罰金。航警局呼籲民眾出國切勿以身試法,以引起恐慌影響機場秩序及危害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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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4/01/04 22:36
更新時間|2024/01/04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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