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通緝犯酒駕又自撞 警到場處理將人直送法院

影/通緝犯酒駕又自撞 警到場處理將人直送法院
S 32129060 | 解決農民枯水期用水問題 蔡其昌爭取開鑿抗旱水井 記者爆料網

【記者爆料網 潘俐雯/高雄報導】酒駕自撞,下場送進法院,這發生在16日傍晚6點左右,高雄市鳳山區鳳松路與文龍東路口,一名49歲何姓男子自撞路邊停放車格內的小貨車,何姓男子嘴唇撕裂傷送醫救治,所幸無大礙;經警方酒測,何男竟有酒駕情形,且經查詢,何男亦為台北士林地檢於今(112)年12月所發佈家庭暴力防治法通緝犯,警方於何男治療完畢,詢後將其移送偵辦及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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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12/17 11:40
更新時間|2023/12/1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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