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免規費優惠快截止了!請盡速辦理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登記!

年底免規費優惠快截止了!請盡速辦理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登記!

港灣新聞網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之1規定,電動自行車正式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所以民眾家中有電動自行車,都必須至監理單位完成掛牌登記,才可以使用於道路上,公路局為鼓勵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主儘速申領牌照,凡於今(112)年12月31日前掛牌者,均可免繳牌照規費450元。

民眾年滿14歲即可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不需要有駕照,車體小又輕量,不可載人,所以受到許多高中生及菜籃族的喜愛,倘民眾於去年就已在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可持出廠證、統一發票、車主證件及強制險等相關文件,至各地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驗合格後,就能領到正式車牌與行照。

苓雅監理站呼籲高雄市民,若未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登記,而繼續行駛上路,將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另為避免民眾來回奔波,該站提供到點服務,相關資訊可電洽07-2257812 分機106,或至官網(https://khcmv.thb.gov.tw/cl.aspx?n=11730)洽詢與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