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童超勇敢!機智勇敢甩開變態鄰居 他一審下場慘了

pexels rdne stock project 6003572 scaled | 高雄刑大,停車場,毒犯 女童, 強制性猥褻, 桃園法院 記者爆料網

【記者爆料網/桃園報導】桃園一名男子基於猥褻之意,對住自家樓上的小六女童,於電梯內的時間,多次對她性猥褻得逞,女童到學校後,勇敢的說出自己的遭遇,老師協助通報,才將男子繩之於法,桃園法院一審判決,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性猥褻罪成立,判處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男子於去年5月2日晚間6時許,趁著女童出門倒垃圾回來的時間,兩人共同搭乘電梯,第一次先以雙手環抱女童,女童當下表示,「你的樓層到了,請你放手」等語,男子才罷手讓女童離去。

不料,男子食隨之味,隔天又做出相同事情,而且變本加厲,除了環抱女童,還隔個衣服及褲子,戳揉她的胸部及下體,女童雖然反抗,但是男子力氣太大,但她鼓起勇氣,先表示「不舒服」,再用力踩踏男子的腳,才讓對方鬆手,女童也趁隙逃離。

事後,女童把此事告訴母親,但礙於電梯內沒有監視器,母親只能作罷處理,之後女童上課時,老師教授兩性界線課程,女童才把這件事再次說出來,老師發現此事態嚴重,決定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並通知警方,男子的惡行才得以曝光。

面對檢警偵訊,男子否認犯案,認為是女童刻意編造此事,還說因為女童會亂丟垃圾,他按門鈴指責她的不是,才會編造此故事來污衊他。檢方認為,除非親身經歷,否則很難闡述當時情況,而且兩人過去沒有任何嫌隙,認定男子說法為卸責之詞,因此對其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男子身為海軍士官退休人員,卻為了滿足自己得私慾,不顧女童未滿14歲年紀,對她做出不道德的行為,且事後否認又狡辯,造成女童心理受到嚴重傷害,犯後態度嚴重不佳,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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