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績效考核 金門榮獲優等佳績

記者:李翔熹 報導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每年均透過各種實體活動及傳媒,辦理商品標示宣導,使社會大眾都能有正確的商品標示觀念,亦於實體店面及網路銷售平台,執行商品抽查作業,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協助企業經營者建立良好信譽。
經濟部日前考核全國地方縣市政府商品標示業務執行績效,金門縣政府「110~111年度商品標示業務考核」再次榮獲優等佳績。現今消費者保護意識抬頭,消費者已不在著重價格取勝,更要重視商品的來源,以及企業經營者是否提供完整之商品資訊,商品標示乃商品之身分證,購物首先觀察商品上之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商品;合格的商品標示,才能取得消費者之信任,增強企業經營者信譽,保護消費者用的安全。
消費市場隨著3C時代的來臨,人們過去的消費模式也隨之改變,因應網路交易逐漸普及的消費趨勢,縣府建設處除於實體店面抽查,近年同時配合經濟部業務執行政策,利用網路購樣方式,進行商品標示抽查作業;在商品標示宣導方面,經由縣內各類活動,向民眾建立商品有標示,消費最安心之觀念,亦前往縣內國小校園,向小學生強化正確消費認知,期能藉由向下扎根,使學子們都能將所學帶入家庭,讓正確消費觀念代代相傳,避免引起不必要之消費爭議。
建設處表示,為提升全民商品標示認知,將於本(11)月26日配合本縣移民節多元文化活動,假莒光共融公園辦理商品標示宣導,歡迎鄉親踴躍參與,一起學習如何聰明消費,共創友善消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