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這騎士「5分鐘被開9張罰單」只因這動作沒做到

IMG 8166 | 高職 記者爆料網

【記者爆料網/王俊勝 台南報導】

台南永康區,有民眾日前騎車,因為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遭人檢舉,而他收到罰單差點沒昏倒,因為短短五分鐘內,他被開九張,金額約1萬800元。

台南市議員朱正軒,在議會自由發言質詢,表示一名騎士向他陳情,騎士說騎機車行經永康台一線,遭到檢舉,相同違規行為竟在5分鐘內遭警察連續開出9張罰單,違規裁罰是手段,而非目的,針對檢舉罰單已引發強烈民怨,市府應多加宣導溝通。罰單內容是10月8日中午下午1點41分至46分,陳情人騎機車從永康區中正南路(台1省道)往南行駛,因在汽、機車道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遭檢舉連收9張罰單,以1張1200元共要繳1萬零800元;根據道交條例第7至1條第3項,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以舉發1次為限,但陳情人因經過多個路口,即使申訴也會被駁回。

IMG 8159 | 高職 記者爆料網

對此,永康分局表示,由於現行法令規範因素,並經警方重複審視檢舉影像,茲因違規地點均已行經一個路口以上,遂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舉發,尚無違誤。永康分局呼籲,汽車駕駛人,行車應依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方能創造平安順暢,優質交通環境。

推薦新聞

首稿時間|2023/11/16 20:33
更新時間|2023/11/16 22:12

●按讚FB 「記者爆料網2.0
●加入「記者爆料網LINE社群

●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