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板車輾斃母女法院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網友感嘆:台灣人命不值錢

拖板車 自行車 車禍 判刑

【記者爆料網/社會中心報導】今年3月24日10時38分,雲林斗六市斗六二路與鎮北路口發生一起拖板車輾死自行車騎士和乘客的車禍,46歲張姓女子騎腳踏車載64歲谷姓母親,行經斗六二路與鎮北路口,遭轉彎的拖板車撞翻倒地,畫面顯示拖板車撞倒自行車後,停車三秒左右,竟然繼續踩油門輾過母女,造成兩人死亡,引起公憤,事後拖板車司機辯稱誤以為機械故障,才會停下後再踩油門,事後與家屬和解,賠償150萬,家屬表示已另請領強制險400萬元,願意原諒被告,雲林地方法院念及黃男犯後坦承犯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網友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紛紛留言感嘆:「台灣人命不值錢」、「遠離大車!撞死賠一次!撞殘賠一輩子!所以~遠離大車!」「才賠150萬兩命還不用關唉!」、「機械故障還開,這點相當不合理的。照理說發現故障應該停車下來檢查。」「台灣法律證明,要在台灣殺人,請選擇汽車作為殺人工具」。

延伸閱讀:(更新驚悚影片)雲林斗六女兒騎腳踏車載媽媽 遭聯結車撞倒2度輾過送醫不治

推薦新聞

首稿時間|2023/11/08 16:29
更新時間|2023/11/08 16:29

●按讚FB 「記者爆料網2.0
●加入「記者爆料網LINE社群

●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