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行車糾紛攔車片)行駛國道不滿遭逼車 「小車攔大車」理論

(國道行車糾紛攔車片)行駛國道不滿遭逼車 「小車攔大車」理論
(國道行車糾紛攔車片)行駛國道不滿遭逼車 「小車攔大車」理論

【記者爆料網/台南報導】國道1號北向大灣至永康交流道路段,前(6)日晚間8時許發生行車糾紛,1輛自小客車駕駛疑似不滿遭1輛貨車駕駛逼車,竟在國道停車,並下車找對方理論,並於晚間9時許向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新市分隊報案,該案後續由新市分隊及刑事組偵辦中。

國道1發生行車糾紛引發民眾下車攔車理論。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表示,用路人任意停於車道上下車理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該汽車牌照六個月,另是否涉及《刑法》等罪嫌,該大隊刑事組已通知報案人到隊說明後再處理。

國道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如發生糾紛應採取理性和平、合法方式解決問題,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切勿因一時情緒意氣用事而衍生肢體衝突,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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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10/08 12:20
更新時間|2023/10/08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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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