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上道!中市府與酒後代駕業者合作推動服務媒合平台

醉不上道!中市府與酒後代駕業者合作推動服務媒合平台

〔記者爆料網/黃心台中報導〕中秋月圓人團圓,正值聚餐飲酒等民生消費高峰,為推動酒後請代駕,台中市交通局聯合警察局第三分局宣導酒後不開車,提供酒後代駕資訊給民眾及店家,交通局表示,台中市目前已有2家專業酒後代駕業者在全市4698個飲酒場所建置媒合平台,另有32位駕駛取得認證標章,服務民眾及其愛車,讓酒客順利安心返家。

交通局長葉昭甫呼籲,酒後千萬不可自行開車,不要心存僥倖,指定代駕服務確保行車安全,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有效的方式之一,為提供民眾方便連絡專業代駕,交通局配合交通部辦理酒後代駕駕駛人推薦標章認證,獲駕駛人踴躍響應,提供民眾及愛車安全及安心的服務,藉以降低因酒後駕車帶來的道路事故傷害風險。

葉昭甫指出,市府協助及鼓勵業者推薦駕駛人取得推薦標章認證,自今年1月發出第1張以來,目前台中市已有32位駕駛取得標章並持續推動酒後代駕服務,代駕駕駛人經過嚴謹的審查及教育訓練才能獲得推薦並取得標章,首先須由代駕駕駛所屬業者向交通局提出推薦申請,相關資格條件必須領有職業駕照1年以上,且實際從事代駕駕駛工作1年以上經歷。

此外,申請認證的駕駛,須在領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或具推薦日前6個月內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的全部期間無犯罪紀錄證明(良民證),近1年內無重大違規及無肇事紀錄,代駕的駕駛人必須完成各廠牌車輛特性、車輛操作技能、顧客服務應對、現場問題處理方式等各項目訓練課程至少4小時,經交通局檢核符合推薦資格後,才能核發推薦標章。

首稿時間|2023/09/29 18:10
更新時間|2023/09/2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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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