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藥酒釀禍 中二交警「鷹眼」秒識破酒駕

【記者 彭可/臺北報導】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義盛於日前擔服取締酒駕勤務,在07時44分許見45歲許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駛在汀州路三段,因行車搖晃不穩,即上前盤查,發現許姓駕駛面有酒容並散發酒氣。

▲飲用藥酒釀禍 中二交警「鷹眼」秒識破酒駕。(圖/中正第二分局提供)

許男當下先是不承認有飲酒,警方上前再次確認後,才改口承認於今日零晨2時左右有在公司與同事飲用維士比,經酒精檢測測得酒測值0.19mg/L超標,許男自認為酒精濃度不高且未感醉意,不會超過酒測法定標準值而上路,最後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告發,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警方指出,常有民眾為工作提神、暖身飲用藥酒、維士比等,雖藥酒含中藥成分可能有強身健體之效,但同時也含有酒精成分,若飲用後駕駛車輛,就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甚至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飲用藥酒釀禍 中二交警「鷹眼」秒識破酒駕。(圖/中正第二分局提供)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酒駕罰則甚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後可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利用酒後代駕服務返家,更要留意酒後隔日宿醉,一定要有充分休息時間,待體內酒精完全代謝後,才可以開車或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