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蒞縣巡察 即日起受理民眾陳情登記

港灣新聞網

監察院111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10組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將於112年6月27日及28日蒞縣巡察。

本次監察委員受理民眾現場陳情,陳情時間為6月27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地點於屏東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有陳情需要之民眾,今日(19)起可先行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洽屏東縣政府服務台辦理陳情登記,並於6月27日當日依登記順位受理陳情;另請民眾於登記時備妥「陳情陳述書及相關案件資料一式3份(含正本1份及影本2份)」交送受理登記人員,俾便先行釐清相關案情,加速受理進度。

陳情陳訴書可至屏東縣政府服務台領取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網站-業務職掌-研究發展科-監察委員蒞縣巡察-人民陳情陳訴書申請表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行政暨研考處研究發展科陳小姐(08-7320415#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