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實體店面賣「禁藥」含尼古丁電子煙油 警查獲6人1人遭羈押

連鎖實體店面賣「禁藥」含尼古丁電子煙油 警查獲6人1人遭羈押

【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

(更新:新增影片)

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查獲1起販賣尼古丁成分電子煙油案,遭查獲的地點為1家連鎖實店面的台南分店,查獲6名嫌犯及分裝待售電子煙油成品24萬餘瓶;尼古丁成分的煙油在臺灣屬於禁藥,輸入、販賣違反《藥事法》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刑罰頗重,6嫌被警方依違法該法移送法辦,1人遭羈押、5人獲交保。

保二總隊查獲販賣含尼古丁電子煙油案。

保二總隊刑大查緝販賣尼古丁成分電子煙油,發現分裝大盤商位於台南市,報請台南地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發現業者行事極為小心,僅供熟客透過實體商店或Line群組下單,經搜索查獲分裝待售電子煙油成品24萬餘瓶;香精9桶、調和空桶等半成品;及不法所得38萬餘元。

警方查獲的拋棄式電子菸彈。民眾提供

警方查緝發現目前市售含尼古丁電子煙油,係從中國大陸以大瓶桶裝電子煙油輸入,再分裝為30ML瓶裝,填加草莓、檸檬、茶韻等口味以吸引民眾施用,除相關成分不明外、分裝過程亦有健康疑慮,使用後極有可能吸入重金屬、有毒物質造成身體永久傷害且容易引發腫瘤、糖尿病等相關疾病,已分裝待售電子煙油、填裝香精油送交衛福部抽驗皆含有尼古丁成分。

警方查獲的分裝桶。民眾提供

有鑑於此,《菸害防制法》今年2月15日修定,電子煙列為「類菸品」,明定類菸品或是其組合元件,全面禁止製造、販售、供應,任何人也不得使用。尼古丁成分的煙油則屬於禁藥,輸入、販賣違反《藥事法》第82條輸入禁藥罪、及83條販賣禁藥罪,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禁藥販售,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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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6/20 09:04
更新時間|2023/06/2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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