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片)撞小黃想落跑! 被運將攔下爆口角互毆 肇事男竟酒駕 這下GG 全車4人都吞罰單

(互毆片)撞小黃想落跑! 被運將攔下爆口角互毆 肇事男竟酒駕 這下GG 全車4人都吞罰單

【記者新聞網/王俊勝 高雄報導】5月9日上午七點左右,三民區民族陸橋發生一起行車糾紛。警方到場發現, 57歲許姓男子與 63 歲周姓計程車男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許男在民族陸橋上(南向北快車道)追撞前方停等紅燈之計程車司機。

沒想到,撞到計程車,許男疑似想駛離,周姓司機見狀下車阻止許男離開,雙方爆發爭執後互毆,當時車上乘客還幫忙拉開,因未成傷暫不提告。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全案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另經警方帶回肇事者許男,察覺其散發濃厚酒精味,且面有酒容,經實施酒精呼氣測試,酒測值0.47mg/L,查許男涉犯之交通違規共計5項,許男不依規定保持車距離致追撞前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肇事後移動車輛(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酒後駕車肇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

另同車三名乘客,明知駕駛酒駕,未勸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且查許男無照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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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5/09 10:11
更新時間|2023/05/0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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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