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獄」惡名! 台中警方5月1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776件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 台中警方5月1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776件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自5月1日起強力執法,首日共取締776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616件最多、「路口不停讓行人」150件次之,台中市警局強調,警方將致力提升行人用路安全,洗刷「行人地獄」惡名!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民眾駕駛車輛常因路口搶快、轉彎時視線遭車體A、B柱阻擋,致未注意或來不及注意路口行人動態,時常釀成嚴重交通事故。交通部已完成修法,自112年3月31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不分大小型車,一律提高為最重3600元罰鍰(機車維持1200元)。

警方針對違規車輛取締告發。民眾提供

另外,立法院於4月14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通過,目前待行政院公布施行日期,不暫停讓行人通行路口,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導致受傷或死亡,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且民眾可提供違規資料,向公路或警察機關檢舉。

民眾駕車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如遇有行人通過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距離3條枕木紋內,就是不到3公尺,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並儘速通過路口,行走時勿使用手機,不隨意穿越車道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500元。

警方攔查違規車輛開罰。民眾提供

台中市警局表示,此次警政署頒布取締重點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將依違規熱時、熱點持續規劃警力加強取締並配合科技執法,呼籲駕駛和行人共同遵守,一起來提升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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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5/02 15:00
更新時間|2023/05/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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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