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高雄市宣布本學期起完整聘期

【記者 李明達 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2月14日跟臺南市政府討論決定同步實施,所屬市立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及特教班,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112年7月31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辦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