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時間跑水溝蓋卻肇逃 警約談是為載小孩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知名競速汽車電影和動漫少不了近距離的驚險競速超車橋段,尤其過彎時兩車併行,好不刺激。但現實生活中可不能這樣駕駛,中市警五分局在5月28日便受理一件肇事逃逸案件,經調閱影像得知一台轎車因不耐前方車輛等候轉彎匯入過久,見該車右側有空間,於是便想從右側水溝蓋超越。豈知行進中與前車發生碰撞,雖有下車查看,但在未留下電話或完成報案程序後就直接離去,警方獲報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火速3小時便被警方查明,駕駛於近日到案說明。

原來當日16時40分許,臺中市北屯區河北路與松竹路口發生這起財損的肇逃案件,徐男表示因要趕著接小朋友放學,行經河北路見前方有待右轉之車輛遲遲未行進,見該車右側有一空間。認為這空間應足以併行同過,於是便想善用「路邊水溝蓋的空間」行進,豈知過程中,前方待右轉之車輛再度行駛,於是發生擦撞。

駕駛李女與徐男均下車查看,但徐男因「急著接應小孩」未留下聯繫方式或等待警方到場逕行離去。警方透過影像調閱,不到3小時間將徐男查明並通知到案。完成調查程序後,警方開立逃逸罰單給徐男。徐男接到罰單後,大呼不值得,並說「省不了時間、又收到一張罰單、且還要修車」、「早知道多些耐性、依序轉彎就好」。

交通分隊長李建興解釋,本案「見前車右側有空間,想要超車行駛」,非俗稱「右側超車」,兩車已進入路口,沒有「超車需變換車道之要件」,僅能稱「從右側空間超越前車」,因「未保安全間隔」而肇事,依目前法律規範尚無罰則。

分局長郭士傑則表示,我國為左駕且靠右行駛,如行進路線為直路或右轉,他車從右側超越行進或是右側超車時,駕駛人的視線領域有明顯限制,從而才有「右側超車」會受罰的規定,還是請各位用路人耐心依規定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