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前車說聲「趕時間」即落跑 警揪出肇逃男子民眾親送蛋糕及卡片致謝

追撞前車說聲「趕時間」即落跑 警揪出肇逃男子民眾親送蛋糕及卡片致謝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臺中1名46歲的楊姓女子日前停等紅燈時遭後車追撞,後方駕駛稱趕時間逕自離去,經承辦員警積極追查,甚至利用下班時間前往查訪,終於找到肇逃男子到案說明,楊女事後也親自送來手寫卡片及蛋糕,向認真辦案的員警致謝。

楊女車子停等紅燈遭追撞,肇事者下車查看後說「趕時間」隨即離去。民眾提供

楊姓女子車子停等紅燈被追撞。民眾提供

楊姓女子日前傍晚17時45分許,於臺中市東區精武路與南京東路口停等紅燈約10多秒鐘,後方車輛卻突然碰撞她的車,當時她與對方都有下車查看,該名白髮蒼蒼的男子卻稱趕著要上班,未留下任何聯繫方式就離開,當時正值交通尖峰時段,她一人獨自站在車水馬龍的路中央,心裡又驚又氣。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警員陳慶同到場後,立即調閱行車紀錄器確認肇事逃逸車輛,並循線查出當時的駕駛係69歲的尹姓男子,但多次撥打其手機均未接聽,員警再查閱監視器畫面分析尹男常出沒路段與時間點,利用凌晨下班後的時間多次前往查訪,終於在晨2點多在北區找到尹姓男子並完成後續資料製作。

楊女日前特別親自送上手寫感謝卡及蛋糕,感謝陳姓員警積極協助,才能順利找到肇事駕駛進行後續求償,交通分隊分隊長吳念蓉感謝楊女對同仁的鼓勵,同時也表示,來自民眾的肯定是警察同仁堅守崗位最大的動力。

警方另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緩,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駕駛車輛若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均勿任意離去,以免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