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一張手寫紙 免去可能發生的竊案

【台灣電報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接獲報案,稱景賢二路有部車輛一直怠速卻無人在內有點奇怪,請警方前往查看,結果是車主下車急忙前往外地工作,因此忘了熄火就離開,幸好有警察幫忙才免於被竊。

北屯派出所警員李隆明與劉柏佑於112年2月7日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接獲值班派遣立即前往景賢二路現場查看,李、劉兩員抵達靠近該車後,發現該車內空無一人但卻在發動狀態,故請所內同事幫忙聯繫車主。

等待一陣,車主並未接聽電話,警方在現場等待片刻車主仍沒有前來開車,警方擔心該車因此遭竊,決定先將車輛熄火,鑰匙帶回所內保管,留紙條告知車主先幫其保管鑰匙。

車主遲至2月19日晚間才前來派出所領鑰匙,告訴員警說那天他趕著去外地工作,停好車就把車輛放著,也不知道自己沒有熄火,直到19日要去用車的時後,發現前擋風玻璃留著李員手寫的一張字條,驚呼幸好有員警幫忙將車輛熄火,不然等他回來牽車,他的車可能已被人開走,十分感謝員警熱心協助。員警熱心助人再添一樁。

第五分局警方提醒民眾,常忽略的小事,都足以成為宵小的目標,自身財產要審慎保管,以免遭竊或遺失。分局長陳松寅對同仁能細心幫助民眾表示嘉許,持續持長時間怠速也可能釀成災害,同仁相當具有同理心提供協助。民眾如有任何緊急事情,可撥打110尋求警方協助,員警會竭盡所能地幫忙,增加警民互信,更有助於安定社會治安。

車主帶著行照前來領車
警方到場發現一部車輛處於發動狀態但車內無人
警方留下一張紙條告知車主前來領取
警方將鑰匙取出上鎖並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