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落豬隻想回家 警幫找回「豬隊友」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中警第五分局北屯所警員李隆明與洪玫君於5月18日14時許,巡邏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一隻豬在車道上。員警抵達天祥街與旱溪西路時便發現有兩隻豬在車道旁,已由現場熱心民眾利用繩索將豬隻綁在路旁看著,避免豬隻跑到車道造釀成車禍。

李員請同事調閱監視器察看該時段是否有貨車載送豬隻,調閱後發現有載送豬隻的貨車,但車主電話無人接聽。洪員仔細察看了豬隻身上是否有記號,發現豬隻身上印有編號,遂聯繫出售豬隻之市場,市場之負責人確認編號係為他們所售出後,協助警方聯繫貨車司機。

貨車司機返回現場時,向警方表示他開到旱溪東路聚興橋時,有路人告訴他豬隻掉落,他立刻回頭找,可能是離開市場時未將貨車後方柵欄拴緊,造成豬隻摔落路面,沿途總共掉落了四隻豬,一隻在松竹路與旱溪東路,一隻在旱溪東路聚興橋旁,最後兩隻在這,已將豬隻全部找回。

第五分局分局長郭士傑呼籲,針對裝載貨物散落,立法院會22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汽車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8000元。警方將對裝載貨物不穩妥及脫落等項加強取締,本案所載貨物飛散之情形,員警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一項二款開罰,未來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仍應依規定以維護交通安全,避免因貨物掉落傷及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