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盛夏夜直向前尋不轉彎 警到場轉角就遇到愛車

女子找不著的愛車 警到場就在轉角遇到車

【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1名48歲的陳姓女子日前因有飲酒情事,所以將愛車交給友人代為停放於住家周邊,沒想到在幾日後需要用車時,在友人之前所說的停放處卻遍尋不著愛車,打電話問友人也說不清楚,陳女因此開始懷疑愛車可能遭竊,著急之下報警求助。
 
女子找不著的愛車 警到場就在轉角遇到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警員陳志政、林冠廷日前晚間巡邏時,獲報有民眾車輛疑似遭竊,報案人陳姓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2天前因喝醉酒,委請朋友將愛車代為停回住家附近,當時友人告知將車子停放於南區愛心橋的前方,然她今日準備用車前往高鐵接送家人時,在友人所說的位置卻找不著愛車,而陳女試圖播打電話向友人確認停放處所時,卻發現友人正酩酊大醉,說不清楚車輛正確的停放地點,她心想這麼明顯的標的物附近都找不到愛車,便開始懷疑有可能遭宵小竊取,越想越心急便趕緊報警求助。
 
 
 
員警了解後,初步清查陳女愛車未被拖吊,且近日亦沒有使用跡象,遭竊的可能性不大,研判車輛應該就在附近,便沿著陳女所說的愛心橋周圍路段慢行尋車,沒多久就在愛心橋的轉角處發現陳女愛車。
 
 
 
陳女獲報趕來,發現自己的愛車原來近在咫尺,只因自己執著在愛心橋的「前方」,沒有轉進去旁邊路段查看,才會與愛車失之交臂,對於自己的迷糊,也感到相當不好意思。
 
 
 
警方提醒有時記憶並不可靠,民眾停放汽機車時可使用手機隨手拍照記錄或是記住周邊固定目標物(路燈、路牌、看板等),以免發生忘記停放位置等窘境。同時也呼籲民眾勿將貴重物品放置於機車置物箱或車內明顯處,避免引來有心人士的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