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檢遏止酒駕 緩起訴期間再犯酒駕 不准易科罰金

【台灣電報記者 玉女/ 台東報導】

臺東地檢署自年初宣示「三犯入監,初犯重懲」,日前辦理易服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數名學員酒駕判刑刑度並不高,但因於前案緩起訴期間再次犯案,不僅緩起訴遭到撤銷,本案不准易科罰金,只准易服社會勞動,因此若不選擇做社會勞動,就只能入監執行,以為儆戒。

此外,全部23名報到學員中,15名學員的案由為酒駕,酒駕案件占比六成五,較以往酒駕案件占比約七成似略微下降。

本次易服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由觀護人室同仁以影片、簡報,搭配過往執行實例,詳細解釋執行社會勞動期間應注意及遵守事項。許主任觀護人玄宗敦促學員珍惜此一自新機會,執行過程中都能守法重紀,培養法治觀念。因正逢炎炎夏日,許主任特別期許學員不怕辛苦,透過提供公益勞動及服務來回饋社會。

政風室林忠義主任於會上宣導執行社會勞動不可有關說、行賄情事。因應年底即將舉行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林主任指出查察賄選有完整SOP,檢舉人姓名資料會絕對保密,發現可疑情事,要儘量保存人、事、時、地、物等證據,收賄和賄選同樣觸法,呼籲大家應共同為維護法治社會、乾淨選風盡份心力。

臺東地檢署辦理易服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解釋執行社會勞動期間應注意及遵守事項,政風室林忠義主任於會上宣導不可有關說、行賄及賄選情事, 共同為維護法治社會、乾淨選風盡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