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 演習期前宣導

北部地區將於7月25日(星期一)13時30分實施,演習時間共計30分鐘

【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新竹報導】
 
新竹市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演習,北部地區將於7月25日(星期一)13時30分實施,演習時間共計30分鐘,本次演習警報發放音符為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5秒,間隔各5秒,重覆3次,總共115秒,解除警報音符為1長音90秒,警報發放後會收到萬安演習手機簡訊,請市民朋友勿驚慌,演習期間全面實施人車交通及燈火管制,籲請市民朋友、商家關閉門窗熄滅燈火並聽從配合軍、警及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
 
北部地區將於7月25日(星期一)13時30分實施,演習時間共計30分鐘
 
演習當日13時30分,由新竹市警察局同步發放警報,演習期間市長及行政院動員會報統裁部一行人將前往視察人車交通管制、災害救援、防空疏散避難演練情形。行程中除了檢視本市稅務大樓及新竹火車站防空疏散避難作業演練,並首次新增「災害救援」演練課目,驗證災害備援機制,期盼藉本次演習提升市民防空危機意識觀念,向下紮根。
 
防空演習旨在強化全民危機意識,加強防空戰力整備與緊急避難應變能力
 
新竹市警察局呼籲,請民眾於演習當日警報發放後,應立即配合交通疏導管制及進行疏散避難,除行駛中之臺鐵列車、高速公路車輛外(准下不准上),所有行駛於市區之車輛,均應立即停靠道路兩側,乘客並應下車避難;另請民眾、商家及全天候開放之機關(構),應立即緊閉門窗、關閉水電瓦斯、熄滅燈火及立即進入防空避難處所避難。
 
請民眾於演習時務必配合軍、警及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
 
 
若在演習期間,經勸導後仍不配合指揮疏散避難者,違反民防法第21條規定,將視違規情節輕重,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於演習時務必配合軍、警及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
 
首次新增「災害救援」演練課目,驗證災害備援機制
 
新竹市警察局局長郭士傑表示,本次防空演習旨在強化全民危機意識,加強防空戰力整備與緊急避難應變能力,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籲請全體市民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