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車禍後逃離現場 心虛原因曝光慘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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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高雄報導
一甲所警員劉秉勳、蘇柏魁日前早晨於07時許上班尖峰時段,獲報稱路竹區環球路9巷口有車禍事件,員警到場處理,發現現場玻璃與車殼碎片散落一地,肇事者人間蒸發,經詢問現場民眾聲稱有位婦人在轉彎時意外擊落對向直行的機車,巨大衝擊作用力甚至波及一旁停等的小客車,並稱肇事的婦人倒地後急忙牽起機車衝衝離去,現場甚至還遺留菜籃、墨鏡等物,員警掌握相關資訊後,隨即去尋找肇事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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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照由湖內警分局一甲所提供https://taiwanmagpie.com/
當警方上門時,見一婦人(蘇姓、70歲)正在家門口擦藥清理腿部傷口,渠見到警方時立馬會意過來,主動告知警方稍早有與他人發生車禍,因為自己沒有駕照才會心虛逃逸,當時因路口號誌故障,未注意車前狀況便逕自左轉,結果與直行的車輛發生擦撞。
湖內警方呼籲,依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事故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將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發生交通事故,報案請警方處理,別因害怕逃逸恐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