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交通事故|大安警向民眾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


圖片說明:大安波麗士與里長一同向里民宣導交通安全。(記者馬治薇翻攝)

【警政時報 葉鈞宇/臺北報導】

建立正確交通安全常識再上路,並防制交通事故的發生,大安波麗士於111年6月25日結合華聲里陳金花里長舉辦的發花苗活動,在華視大樓前廣場辦理交通安全暨反詐騙宣導,藉機向民眾加強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現場發放文宣及精美宣導品,使民眾既能汲取正確用路觀念,亦能獲取實用的小禮物,建立正確防禦及安全駕駛觀念,預防並遠離交通事故的發生及傷害。

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自111年1月至5月底,大安區交通事故行人涉入件數共計160件,其中行人有肇事責任者,以「不依標誌標線號誌穿越道路」及「不依規定行走行人設施」最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同)第78條1項最新規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罰緩將從新臺幣300元提高為500元。

大安分局分局長范織坤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切勿貪快而有超速、闖紅燈或其他違規行為,且必須停讓行人,大安分局將持續針對車不停讓行人、闖紅燈及行人違規等違規加強執法,以維護用路人的安全,請用路人切勿有僥倖心態,並叮嚀行人:「即便行人擁有優先路權,但仍需遵守道路規則,過馬路時應行走行人穿越道,不擅自穿越道路」,讓我們一同維護良善的交通環境。

原始新聞來源 防制交通事故|大安警向民眾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