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與小港分局 查獲酒駕2男子分別依法送辦、開罰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民生、民權路口今(19)日凌晨4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新興分局中正派出所據報到場查看時,發現34歲王姓駕駛(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遂先行實施酒測,經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隨即依公共危險罪予以逮捕帶返所偵辦。

經瞭解,王姓駕駛因飲酒緣故,僅稱於昨(18)日晚間與友人相約在青年路附近的酒吧飲酒,過程中喝了威士忌等酒類,直至今(19)日凌晨4時許結束時便欲駕車返回鳳山住處,並不記得事故是如何發生。

現場另通知交通分隊到場進行測繪,初步研判王男應是沿民權一路北上至路口時未注意該路段有分隔島便直撞上去,應撞擊力道過大便撞倒路燈桿,並停在民生一路人行道上,幸有安全氣囊,王男僅有腿部輕微擦挫傷,無生命危險。

分局後續會持續調查該車肇事前有無其他交通違規並掣單舉發,另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接續辦理。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因酒駕肇事致人傷亡,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餐敘中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由同行未飲酒之友人開車或叫計程車,以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

▲林姓男子酒駕被員警查獲。(圖/小港分局)

另小港分局桂陽派出所員警賴重允、陳玉凰於前(17)日22-24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小港區中安路段發現一名35歲林姓男子,騎乘重機車在道路左側逆向行駛,員警顧慮行車安全,伺機隨行至中安路與勝安街口將林男攔停盤查,見其面帶酒容,遂予以實施酒測,並測出酒測值為0.22mg/L,雖未達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員警仍依法掣單,且當場扣車禁止行駛。

經警方了解,原來林男因為辛苦工作一週,準備迎接週末到來,輕鬆一下,因為過度喜悅,與朋友聚餐喝了一瓶多的啤酒後,存著僥倖心態騎機車返家,卻因貪圖便利逆向行駛被警方攔查,使得這週工作的薪資都不夠繳罰款,林男直呼真的划不來。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民眾如預期有要飲酒,往返可利用計程車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如親友共同前往也可先指定駕駛,負責載大家平安回家。酒後駕車呼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係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須移送法辦,如超過0.15mg/L而未滿0.25mg/L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了車輛當場移置保管、駕照吊扣或吊銷、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外,還需面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