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竊案又一樁 名偵探警登場3分鐘尋獲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25歲的洪姓男子日前下午至東區看電影,散場後欲離開卻遍尋不著剛買沒多久的愛車,擔心新車遭有心人士覬覦,著急報警求助。員警趕至現場了解狀況,仔細詢問洪男騎乘路線及停車位置,察覺其所述的騎車方向與他所稱的停放位置並不順路,研判其停錯位置的可能性甚大,果不其然,警方沿著其前來的方向,反向尋找不到200公尺,就發現洪男的機車,他也不好意思地為自己的烏龍頻向警方致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巡佐溫智輝、警員何羽涔日前晚間1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其機車在東區南京路與復興路一帶不見了,警方旋即趕赴現場。據了解,洪姓男子下午騎車至東區看電影,他向警方表示:「我很確定是停在這裡。」由於洪男的機車才剛買沒多久,為了保護愛車,對於選擇停車處他格外小心,他記得自己停在電影院附近步行約50公尺處,電影散場後他返回停放處卻遍尋不著機車。

因機車鑰匙還在洪男身上,員警進一步詢問其稍早的騎車路線時,發現洪姓男子所稱的停放位置跟他騎乘的路線並不順路,研判其應該是記錯停放位置,便陪同他在周邊沿著來時的方向反向尋找,果然不到3分鐘,就在200公尺外順利找到洪男的機車。看到愛車好好停在停車格內,洪男也尷尬地笑了,他解釋自己很少來東區,天黑之後的街景看起來又很相似,對於自己搞烏龍讓員警奔波協尋他也感到相當不好意思,頻頻向警方道謝。

警方提醒,有時記憶並不可靠,民眾停放汽機車時可使用手機拍照記錄或是記住周邊固定目標物(路燈、路牌、看板等),以免發生找不到愛車的窘境。另提醒民眾離開交通工具時,務必再三檢視鑰匙是否拔取,

亦勿將安全帽、提袋等物品隨意掛置車外,或將貴重財物留在機車置物箱內,勿貪圖一時的方便,而給了有心人士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