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前併排違停? 暖警出「手」解決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所長邱柏昌、警員謝昊哲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忠勇路2號時見一台自小客車停在路中央閃著閃黃燈,由於現場路幅狹小,占據了一個車道,往來車輛紛紛閃避,險象環生,員警立即下車察看,陳姓駕駛(79年次)表示車子熄火後發不動,卡在路中央動彈不得,並再三強調絕對不是故意違規。為避免衍生交通事故,員警請駕駛於車內操作方向盤,合力徒手將車輛推移至路旁,成功化解民眾的窘境。

陳姓駕駛向員警表示,前一天車輛才送去保養,對於突然遇到拋錨故障,百思不得其解。看到警察輕拍車窗上前關心,一時之間意會不過來,以為自己車輛違停路中要被開單,亟欲解釋之際,警察就出「手」相助!不僅即時化解尷尬狀況,員警還提醒駕駛若遇到車輛故障,務必冷靜,記得打開車輛閃光黃燈,放置警告標誌警示後方車輛,避免後車追撞之可能。駕駛對於員警的熱心及再三叮嚀表示「長知識了!這回上了一堂交通安全駕駛課程」。

所長邱柏昌呼籲駕駛人上路前務必先行檢視車輛狀況及查詢路況,避免一時不察,發生受困窘況。若遇到車輛拋錨時,應盡可能往路邊停靠並擺設三角錐警示牌,提醒路過車輛放慢速度,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