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收到傳票怎麼辦?檢察官親自教你怎麼做!

【記者 玉女 雲林 報導】

公務員生涯最怕遇到的事就是因承辦公務,接受檢警調廉等司法機關約談,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欣儀於13日在雲林縣麥寮鄉公所演講時說,公務員要能依法執行職務,假設不慎因公涉訟,接受司法機關約談調查時,除應秉持誠實原則,坦然面對外,如何依法配合調查或協助澄清,同時兼顧自我權益保障,這是每個公務員都要學習的課題。

麥寮鄉公所邀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欣儀主講「公務員涉訟權利義務須知」和「圖利與便民」專題,讓公務員不僅了解執行業務應有的分際,更能清楚明白檢調機關約談應有的觀念及權益維護。

林檢察官說,民眾在接受調查過程,對於訊問內容的不確定感,心理已承受不少壓力,公務員因公涉訟,所面臨的罪名多屬重罪,再加上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輿論,內心肯定是更為煎熬。因此,公務員在執行公務,首先要能分辨哪些可以做、應該怎麼做,不須過度小心,但要清楚分際,這樣才能安心執行職務,做好為民服務工作,如果不慎因公涉訟,接受檢調機關約談調查,就以平常心坦然面對司法調查,不需過度擔憂。

麥寮鄉長蔡長昆也表示,林檢察官以自己的公務經驗,透過案例分享,讓參加講習的公務員更能清楚了解,因公涉訟時應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自己也多次告訴同仁,身在公門,凡事要依法行政,切勿因一時貪念或便宜行事而誤蹈法網,但如果真的被約談,就坦然面對,只要不違法,司法一定會還自己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