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國立臺灣美術館針對鏡週刊報導數則對於本館公務運作涉及不法情事,經查與事實不符,本館除深表遺憾之外,特此分別回應說明如下,以正視聽:
一、兒童美術教育領航中心家具設備採購
國美館「國美躍昇〜邁向國際級美術館建構計畫」係為建構國家級之兒童美術教育領航中心,家具設備採購案採前已得標「兒童美術教育領航中心委託整體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委託建築師之專業整體建議及協助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所定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本採購案,並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成立具專業學者專家在內之評選委員後,嗣召開評選會議,經公開客觀評選出優勝廠商。經評選之廠商所提供之品牌家具已販售至世界各大美術館及博物館,美國紐約MOMA以及日本國立新美術館皆使用該品牌之家具。
二、館長赴日出席ICOM年會及考察
國美館於108年辦理之「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第25屆大會暨日本京都大阪地區博美館參訪計畫」,係參與國際博物館協會9/1-9/7於日本京都舉行之國際年會。由林館長志明及論文投稿錄取同仁趙副研究員欣怡前往參與,出席聽取重要論文發表並與會交流,及參訪京阪地區博物館與美術館,了解總體發展趨勢、洽談未來潛在合作機會。考量年會規模及預算額度,簽請調整行程為出席兩日ICOM大會,其餘天數安排參訪京阪地區博物館、美術館,出國補助天數改為五日,申報項目為日支生活費,無住宿費。林館長志明於8/29至8/31申請個人休假,提前自臺北搭乘中華航空公司至高松機場,並於9/1出席大會,9/6凌晨1:20返抵臺灣,故延長國外公差時間至是日凌晨2:00。
三、楊三郎作品修復損壞案
國美館於9/11召開該案廠商履約疑義審查會議,當日因館長另有要公,由副館長到場主持,會議請廠商到場說明作品修復過程,並由廠商並提出改善方式,由館方就其恢復效果與所有權人討論確認是否需要恢復字跡,再召開會議討論後續履約事宜。國美館已將會議決議於9/22函文廠商,請其文到10日曆天內提出改善方案,包含字跡恢復樣本試作。
四、有關國美館員工因上網爆料導致調職處分
108學年度期間(108年8月-109年7月)因辦理「藝術與工藝博物館專業論壇」、展覽業務及「國家攝影博物館」籌備等業務需要共進行3次專業人員職務調整,以利館務事項推動。國美館因業務需要會適時做業務調整,無透過政風人員調查,媒體報導係屬誤解。
國美館將配合文化部專案調查;針對周刊報導涉及損害林志明館長個人聲譽之事,將尋求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