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機關頒獎 基隆市榮獲多個獎項

【記者 郭漢宥 基隆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於7月10日在嘉義縣人力發展所舉辦「108年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機關頒獎」,基隆市榮獲多個獎項,在執行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展現結果部分,分別獲得「特優」及「鼓勵老舊柴油車汰舊換新表現卓越」二項殊榮,由環保署張子敬署長親自頒獎,本市環保局賴煥紘局長代表受獎。

依據環保署統計資料,基隆市細懸浮微粒(PM2.5)108年的年均值為12.5 微克/立方公尺(法規標準值:15 微克/立方公尺),近3年平均值為13.3 微克/立方公尺,達「PM2.5二級防制區」標準。這個成果展現在各項空氣污染管制上,其中老舊柴油車汰舊達成率為全國第二名,並與北空四市(基隆、台北、新北及桃園)進行柴油車聯合稽查,多方面投入與努力得到環保署及專家學者一致的肯定。

林市長右昌表示,環境保護與民眾息息相關,而基隆市這幾年持續的各項環境維護作為,讓基隆的環境品質漸入佳境,也展現出基隆市污染的管制成果。環保局賴煥紘局長也指出,環保局在空污管制是全面性的,未來將配合環保署的空氣污染管制行動方案,並加強與鄰近縣市及港務分公司合作,一起維護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