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假借親人名義詐騙 警方及時阻止保婦人46萬

【台灣電報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臺中市日前有一名陳姓婦人(38年次)接到一名陌生的男子來電,對方自稱為陳婦在大陸工作之張姓大兒子,表示在大陸經商欠貨款急需新臺幣46萬元,要求陳婦盡快匯款至所提供帳戶,陳婦心急之下湊齊款項後馬上前往匯款,所幸遇機警行員發現有異狀,立即報警到場了解後,發現是一場騙局,成功保住積蓄。

日前,中市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鄭依婷、粘為淞巡邏時獲報在五權西路上合作社有一名婦人疑似遭詐,故警方立即到場了解。原來是陳姓婦人被不明人士以通訊軟體加好友,來電自稱是在大陸工作之大兒子,因欠貨款急需新臺幣46萬元,陳婦聽完後心急如焚,沒有多想立刻前往台中二信南屯分社臨櫃匯款。該社行員見陳婦神色慌張,又加上一直催促加快速度,經關懷提問後發覺有異,故報警到場協助。經鄭等2員檢視陳婦通訊軟體內容,向陳婦表示確定為假借親友之詐騙手法,陳婦則稱雖然對方聲音聽起來有感冒聲但確實類似大兒子的,不過當下過於慌張,故急著找齊款項要匯款。

鄭等2員告知如不能確定對方身分,可要求通話,甚至進一步視訊確認為本人後再匯款,也再次提醒切勿輕易匯款到不明人士的帳戶,以免辛苦存的錢一去不回。最後,陳婦也接到大兒子回電稱沒有跟媽媽要錢,這才讓陳婦鬆一口氣,結束一場虛驚。陳婦感激警方及行員協助阻詐,才能避免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謊稱親人急需用錢為常見詐騙手法,利用緊張情緒而無法作出正確判斷就將錢匯出去,故而呼籲民眾若接到不明人士要求匯款,切勿輕易相信,秉持「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再三確認,也可先報警協助查證,以免辛苦錢全遭騙去。

員警與行員合力向陳婦勸說其為詐騙手法。
順利與陳婦大兒子連繫上,並確認其未要求陳婦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