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倒車撞倒消防栓肇逃 | 北投警連絡到案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投分局交通分隊接獲報案,一營大貨車(魏男,年約65歲)沿三合街一段82巷南往北方向起駛倒車至肇事處時,其右後車尾與肇事處消防栓發生碰撞致消防斷裂大量噴水而肇事,肇事後營大貨駕駛未報警,經分局交通分隊聯絡後,當事人始到案說明。

本案消防栓經通知北水處處理,已於7時32分關閉開關。有關肇事車輛肇事逃逸部份亦將依規定裁處;另違規停放部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製單舉發。

駕駛人在倒車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0條規定,包括一、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狹橋、圓環、隧道、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快車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且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導引路線上等危險地帶,不得倒車。但因讓車、停車或起駛有倒車必要者,不在此限;二、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三、大型汽車須派人在車後指引,如無人在車後指引時,應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並促使行人及車輛避讓。
北投分局呼籲,駕駛車輛起駛時,除了應注意倒車狀況、小心謹慎外,用路人也應留意、提防正在倒車或已發動的車輛,應注意前後左右路況,避免引發交通事故,如發生交通事故,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撥打110報案。

原始新聞來源 大貨車倒車撞倒消防栓肇逃 | 北投警連絡到案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