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職場性騷擾 新住民們勇敢說不!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於6月30日7至9時,於北屯國民小學宣導婦幼安全及職場性騷擾議題。本次活動由第五分局家防官陳佑而結合本市府勞工局科員季道婷宣導婦幼人身安全及職場性騷擾觀念,藉以提升新住民工作職場上自我保護防衛概念。
臺中市外籍配偶人數與大陸(含港澳)於109年有5萬8千餘人,越來越多的新住民投入職場實值市府重視。藉此活動向新住民們宣導於工作職場上遇到性別不平等或歧視對待時,得有哪些權利和申訴管道,包括受僱者、實習生及派遣勞工都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保護範圍內。

在消除性別歧視部分,如有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陞遷、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甚至福利等差別待遇,均可向雇主提出相當的賠償。

而職場性騷擾部分,則告知新住民:任何人不得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導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而雇主如果有以帶有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相關內容的變動做為交換條件的情形,以上均可向行為人求償,並且雇主須負連帶責任。因此雇主也必須教育員工有關性別工作平等的正確觀念;雇主於知悉這些性騷擾情形時,必須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以上情形於性別工作平等法上對行為人及雇主均訂有罰則,除讓新住民們了解有這樣情形應勇敢制止之外,也告知得向警察機關來做申訴,讓公權力介入維護職場上的性別平權。

第五分局分局長郭士傑表示,現今社會風氣雖開放,但許多性騷擾被害者在遭受性騷擾的當下,不願亦不敢向周遭民眾尋求協助或請求報案。因此呼籲民眾發生職場上性騷擾案件時,應勇敢制止與求助,讓全民共同維護職場上的性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