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放置炸彈恐嚇信瘋傳|刑事局呼籲收到立即報警

刑事局呼籲民眾收到恐嚇信勿恐慌並立即報警處理。(記者戴昱弘翻攝)

【警政時報 徐煜勝/台北報導】

期全臺各地陸續接獲不明來源網路恐嚇信件,其中犯嫌揚言在特定時、地(例如:重要交通工具、公開場所或廁所等)引爆炸彈等語,經各地警方派員清查結果均為惡作劇行為,並未發現任何爆裂物,犯嫌常故意假冒新聞事件之政治人物、名人或動漫角色名義及填寫他人電子郵件來誤導偵辦方向,其實是故意引發國內治安騷動,統計迄今類似案件已經超過190餘件,目前業由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結合各縣市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擴大偵辦中,並且已經鎖定特定對象涉案,故在此呼籲如民眾接獲類似恐嚇信件,先冷靜判斷、勿驚慌,並向轄區警察機關報案後,由警方來積極偵辦。

警方在此呼籲,由於網路具備匿名特性,對於有心人士利用網路進行惡作劇恐嚇行為,已違反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呼籲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挑戰執法單位法律容忍度;此外,也建議各公、私立機構能儘速強化檢舉信箱、留言板等身分稽核功能,可透過雙因子(電子郵件及電話認證)機制確認來信者身分後再受理留言,避免提供服務民眾管道之美意遭到濫用,且近期國內各重要交通設施(鐵路、捷運、機場等)均已引用類似機制,並達到一定成效,才能避免社會資源浪費。

原始新聞來源 網路放置炸彈恐嚇信瘋傳|刑事局呼籲收到立即報警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