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三警員不甘被甩 註冊前女友假帳號散播性交猥褻照

前保三警員不甘被甩 註冊前女友假帳號散播性交猥褻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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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聞網/莫沛宇 新北報導】小薰(化名)曾與保安警察第三總隊邱姓員警交往,豈料當小薰欲與邱男分手時,邱男竟不甘寂寞,使用Instagram、Facebook、LINE、Twitter等社群平台,散布2人交往時所拍攝私密照片,並加註侮辱性詞彙如「騷貨」、「母狗」「肉便器」、「淫蕩嬌娃」,讓小薰不堪其擾甚至壓力大到需要看心理醫生。法院判決邱男需賠償76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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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透過數個社群平台散布小薰不雅照。(示意圖,擷取自圖庫Pexels)

小薰原以為一身正氣的警察值得信任,沒想到分手後卻是遇到「恐怖情人」,邱男於2021年3月到8月間申請眾多帳號散播小薰的私密照片,除了不特定網友外,甚至將訊息都發到了小薰的朋友之間,言詞間還極盡侮辱之能事「一直跟別人無套打炮內射」、「都去夜店無套打炮」、「愛打炮都在夜店無套約炮 警官要不要去驗病?」。

朋友轉傳訊息,小薰一看臉都綠了,誰知道還引來許多網友撥打其電話、寄送訊息等方式欲約炮,而其服飾店正職身分亦因遭邱男公開,而須辭職,生活無以為繼,飽受精神上折磨與痛苦,患有焦慮情緒、睡眠困擾合併噩夢及容易受驚嚇,並持續至身心科診所就醫,接受藥物治療及心理諮商治療。

小薰不願忍氣吞聲,一狀告上法院,請求邱男賠償醫藥費10750元及精神慰撫金7789250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邱男妨害名譽罪證確鑿,邱男因此案已先被判徒刑1年,且被保三總隊停職,審酌兩造經濟能力、社會地位、財產狀況,賠償精神慰撫金以75萬元為適當,加上醫藥費總共要賠償760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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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5/09 15:27
更新時間|2023/05/0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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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