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警查獲毒販送辦,安居緝毒不中斷

【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查第七隊(21分隊)獲報黃○○(男、62歲)從事販賣毒品,即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朝股)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專案人員多日埋伏跟監蒐證後掌握鎖定黃嫌動向,遂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於3 月20日趁黃男欲外出之際,當場拘捕,並於渠之身上及屋內查獲海洛因、鏟管、電子磅秤、夾鍊袋、手機等相關販毒證物。

黃男在小港區、前鎮區一帶販毒,身上經常攜有大量毒品,以備隨時交易販售,且黃男性情多疑,四處躲藏,規避查緝,經專案人員多日埋伏跟監蒐證,並掌握黃嫌動向,見時機成熟,遂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蹲點埋伏,守株待兔,待黃男欲外出毫無防備之際,高雄市刑大員警隨即上前拘捕黃姓男子到案,並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3包(約12公克)、電子磅秤、夾鍊袋、殘渣袋、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將黃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落實執行安居緝毒,掃蕩藏匿於公寓、透天厝、大樓內不法分子販毒,還給市民安全、安寧、安心之居家生活,並呼籲市民如果有發現可疑人、事或不明氣味,請勇於向警察機關檢舉,一同建立反毒通報網,打擊不法犯罪,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