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公佈「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

陸委會公佈「恢復民國 112 3 9 日編號第 010

陸委會公佈【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

大陸委員會今(9)日會同交通部、衛福部召開記者會, 公佈「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具體內容如次:

一、 在現行 5 航點持續執行及疫情風險可控下,依商務交流 旅運優先、臺商密集地區優先、航點區域逐步擴大、雙 方業者營運量能及航班衡平等原則進行評估,規劃開放 10 個定期航班航點,分別為深圳、廣州、南京、重慶、 杭州、福州、青島、武漢、寧波、鄭州。

二、 對於評估有需求但尚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暫規 劃得申請包機,共計 13 個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 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

三、 定期航班航點規劃自 3 10 日開始實施,至於包機航 點由交通部盡速於近日內公佈執行細節後實施。

陸委會表示,依據總統去(111)年國慶談話指示,在兩 岸邊境解封後逐步恢復兩岸健康有序交流,院長上任後亦提 示施政應以打造溫暖堅韌臺灣為目標,指示陸委會應滾動式 檢討小三通及航點等政策,相關機關即已持續就恢復兩岸各 層面交流,包括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進行評估及規劃。有 關恢復航點議題,經陸委會、交通部、衛福部及相關機關, 就旅運需求、可能疫病風險、兩岸交流情勢、航運作業及配 套準備、國際相關作法等各方面,蒐整相關資訊,進行多次 評估及硏議,完成本規劃方案。

  1陸委會表示,本次規劃基本上已綜合各方面考量,並盡

量將陸方日前提出的恢復航點建議納入,可以說展現了我方

最大的善意。由於疫後兩岸交流的恢復及秩序維護,需要雙

方共同努力,希望可在此次恢復航點的基礎上,逐步增加雙

方的善意及良性互動。

陸委會補充,在恢復航點討論過程中,政策上已確定將 於清明節前開放「小三通」客運中轉,至於執行細節及配 套作業,由陸委會於下週公佈。

附表

恢復空運航點(陸方)規劃之參考表

   項次 定期航班

只開放包機申請

   航點

  10 廣州、深圳、重慶、南 京、杭州、福州、青島、 武漢、寧波、鄭州

  13 天津、瀋陽、無錫、西安、 長沙、海口、溫州、濟南、 桂林、徐州、大連、南昌、 合肥

   每週航權班次 及分配

   209 我方:110 陸方:99

  

   陸方提案我方 未選取或改列 包機之航點

未選取:哈爾濱

改列包機:

無錫、合肥、長沙、海

口、西安、瀋陽

   我方提案非屬 陸方提案航點

   青島

   天津、溫州、濟南、桂林、 徐州、大連、南昌

新聞聯絡人: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