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延審案 國民黨縣議會黨團提四點聲明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於今天召開第20屆第1次臨時會二、三讀會,因副縣長顏新章未出席本次預算案,導至議會臨時會原本將進行的二、三讀會,遭議長張峻悍然決議「延審」,令出席二、三讀會的國民黨團全體議員感到錯愕與無奈,除當場全員退席抗議,為嚴明黨團立場,發表聲明如下:

第一、翻遍了內政部議事規則,根本沒有所謂「延審」的說法,實質上就是擱置民生重大法案。

第二、今天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及村里長,對於補助給地方的民生議案被擱置,紛紛致電國民黨團議員表示心急與不滿,質疑副縣長有沒有到議會說明議員補助經費的事,這應該是議員、議長與縣府之間的事,但是其他幾十件來自中央或縣府要撥補鄉鎮市的民生法案及災區重建經費不應該耽擱,議會對縣府的爭議,殃及鄉鎮市非常迫切需要的中央補助款,令地方實在不能接受。

第三、所有的議員都是歷經選戰一票一票當選的,議會是合議制,議長主持二三讀會在議員有不同意見時,是否應該要依照內政部的議事規則進行?不應一而再、再而三的沒有徵詢出席議員的意見,甚或未經表決,就率然宣布「延審」,這並不符合民主法制的程序,這也是令今天國民黨黨團出席議員感到錯愕,而且之所以要無奈退席的原因。

第四、縣黨部主委張逸華在接到基層黨公職人員的反映意見後,即刻致電給黨團表示關切,張主委轉達鄉鎮黨員與幹部一致支持國民黨團的立場與作法,議會擱置如此重大的民生法案不審,就事論事,歸納而言,犯了三個「混」字:
第一,不應「混為一談」:議會不應把6500萬的議員補助款和57項的重大民生法案混為一談,副縣長因傷不克列席,和議會審查鄉鎮重要民生建設有何關係?事情總有輕重緩急。

第二,不應「混水摸魚」:國家政府的議事規則,全台灣縣市議會一體適用,如果在出席會議的議員還有很多不同看法,還未充分發言,議場有爭議情形下,就以「延審」宣布決定,不免令外界質疑失之急率。

第三,不應「混淆視聽」:鄉鎮民眾關心的是好幾億元的基層民生法案被耽擱審查的問題,至於議會自己關心自己議員的6500萬建議經費,不應該跟民生議題攪和在一起。

最後張逸華也再次語重心長懇切提呼籲,希望議會應該為縣民福祉為考量,大家共同為花蓮進步努力,他指出,花蓮已成為全球最受歡迎城市第二名,大家應齊心合力,讓花蓮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