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國道1號南下204.8公里死亡車禍 乘客拋飛車外1死3重傷

更新警方說法

【記者新聞網/張哲偉彰化報導】國道1號204.8公里彰化路段今天傍晚發生嚴重車禍,一輛自小客車疑似自撞,造成車上4人1死3傷的慘劇,駕駛42的辛姓女子與坐在前坐的5歲的兒子被拋飛車外,男童當場沒了生命跡象,送醫不治,另外後的38歲張姓女子與2歲女童受傷送醫急救,車禍原因目前正由警方調查中,依規定兒童不能坐前座,男童違規坐前座,有無繫上安全帶或是坐安全座椅,也將進一步調查。

警方事故調查。翻攝畫面

這起車禍稍早有目擊民眾將畫面上傳記者爆料網群組,目擊網友表示,車禍地點在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南下204.8km有車禍,中線加外線車道有2部自小車事故,其中有乘客被拋出車外倒在路上。消防人員初步回報,共有四位傷者二大二小,其中有一名小孩回報是ohca(無生命跡象)狀態。

警方初步了解,這起車禍發生在13日晚間17時55分,地點於國道一號南下204公里處,1部自小客車行駛中線車道時不明原因發生失控翻覆,造成右前乘客1人死亡(辛男107年次醫院宣布搶救無效),駕駛辛女(71年次)後方乘客2名受傷(左後張女74年次、右後辛女111年次),現場無酒駕情形,是否有使用安全帶與案發原因還有待調查釐清,現場於19時25分排除恢復通車。

國道警方張弘杰說明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應保持安全距離,乘客及駕駛人均應繫妥安全帶,年齡在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十公斤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年齡逾一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公斤以上至十八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搭配使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1497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所稱之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座墊),並確實與汽車座椅連接穩固後,繫妥安全帶坐於車輛後座。但如其體型可依第三款規定使用安全帶者,不在此限。

發稿時間18:42
更新時間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