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屏東 蘇清泉 縣長選舉驗票(要真相)

本報記者 王貴雄 報導

聚焦屏東  蘇清泉

今下午兩點多,屏東地院聚集許多聲援民眾,約200多人到場,高喊「要真相」,蘇清泉下午三點多現身,在眾人簇擁進入法院。

蘇清泉說,「我不怕輸,我不是輸不起,希望潘縣長跟周委員不要驗不起」,他個人輸贏不重要,民主制度要長長久久走下去,才是最重要,犧牲蘇清泉,讓選務公開透明光明磊落,比什麼都重要,感謝大家,讓蘇清泉不孤單。

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以1萬多票差距敗選,蘇質疑開票過程疑點重重,上周一向法院聲請重新計票,今下午法院首開調查庭,蘇清泉提多項開票過程瑕疵,但法官認為,選罷法規定差距在千分之三內才能聲請計票,法官只能根據法律判斷,會再與合議庭討論盡快作出結果。

聲請重新計票合議庭由凃春生擔任審判長、陪審法官薛全晉、劉千瑜。蘇清泉與兩名律師劉玟欣、吳秋麗出席,蘇清泉提出開票過程多起瑕疵、亂象,有唱票未亮票,還有將周春米、蘇清泉得票數錯置,選票拿到房間整理,枋山鄉枋山村長選票錯植,讓人懷疑有動手腳。

律師也引述,開票過程中有媒體報導「周春米、蘇清泉票數對調誤植、計票人員疏失」,認為中選會公告的選舉人數應是固定數字,這次開票過程中卻出現三種版本,讓人懷疑是否作弊。

審判長凃春生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才能驗票,以屏東縣長有效票數換算後,差距在千分之廿四,若換算在千分之三內的話,要差距一三二九票才能聲請重新計票。

凃春生也提到,法條規定差距千分之三才能驗票,否則高雄柯志恩、新北市林佳龍也能驗?「畢竟法官只能根據法律,難道要根據價值觀嗎?」,後續會跟合議庭討論,盡快做出結果。

蘇清泉委任律師認為,全案對有效票數有爭執,不能以中選會公告雙方得票數要在千分之三內決定標準。要驗票才能證實是否符合千分之三範圍,但法官認為這樣是倒果為因;另蘇的律師也提出,縣長選舉無效票13229票,兩方差距11077票,無效票多於兩人得票數差距。

蘇清泉說,法院是現在唯一能依靠,法院做的裁決他都信服,期盼讓真相水落石出,「沒有真相,就沒有屏東縣長」,希望藉由這次事件,更新開票設備,改用直播等方式,若能建立一套投開票標準程序,犧牲蘇清泉也是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