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車輛交通違規、內湖警依法舉發!

南北傳媒 記者彭可 臺北報導】

111年10月16日因尼莎颱風帶來豪雨,造成本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與康湖路口嚴重積水,內湖警即刻啟動交通快打警力,於該路口豎立交通錐實施交通管制措施,過程中發現1輛白色車輛自康湖路駛入該路口,因該車顯示雙黃警示燈且緩速前行,員警為避免該車駛入右側積水區,因此上前詢問駕駛人狀況,俟號誌轉換後,指揮左轉成功路五段後離去。

內湖警接獲檢舉該白色車輛於之前曾闖紅燈,經分局查證屬實,業予該白色車輛製單舉發交通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候選人車輛交通違規 內湖警依法舉發!

內湖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注意號誌管制及交通管制人員之指揮,本分局本於行政中立,對於相關違規均依法舉發,以維交通安全與行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