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送禮十一大禁忌

【記者 江文賓 台中 報導】

西洋情人節快到了,想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裡送給心儀的對方一份禮物,表達自己愛慕的情意,但中西文化不同,有些許差異,可別花錢送禮,卻惹來對方不高興;送錯禮,表錯情。以下就情人節送禮十大禁忌提供參考:
一、忌送鐘
「送鐘」與「送終」同音,在華人傳統觀念中,這是不吉利,有與對方終止交往的意思!

二、忌送傘
「送傘」與「送散」同音,感情交往散掉了。忌送傘不是指下雨天你不能送一把傘去解救對方,而是說,不可以在情人節把傘當成禮物贈送對方。

三、忌送扇
「送扇」與「送散」同音,感情交往散掉了。

四、忌送剪刀
如同暗示對方一刀兩斷,感情交往不再。

五、忌送鞋
「送鞋」與「送邪」同音,不吉利,而且有請對方走路、分離的意思。

六、忌送手帕
對傳統華人來說,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所以這是千萬不可以亂送,收到的人會有觸霉頭的感覺啊!也代表感情無疾而終!

七、忌送巾
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俗語說:送巾,斷根(閩南語),意思是贈人毛巾,代表永別,也隱喻事情不要再發生,所以最好毛巾、圍巾都不要。

八、忌送布娃娃
有形就有象,有象就有應,應就是靈應,布娃娃容易有靈侵入,產生靈異現象。甚至讓對方認為你認為他太幼稚而生氣。

九、忌送梨
「送梨」與「送離」同音,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梨,尤其只送一顆,而且還把梨子切開,分開吃,有「分離」的涵義,不吉利!平常送梨子禮盒則沒關係。

十、忌送李
「送李」與「送離」諧音同,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李,平常送李子禮盒則沒關係。

十一、忌送蠟燭
在華人傳統的觀念中,蠟燭是祭祀亡者使用,尤其是白色蠟燭,千萬不可以拿來送對方,不吉利!

(本文作者為社團法人台中市名門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楊登嵙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