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眼前認不得 竟成最遙遠的距離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臺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派出所警員林立峰於108年10月28日11時備勤務時,一名熱心民眾載著一位九旬韓姓老翁前來報案,老翁當日9時許騎乘電動自行車前往太原路與東光路口的跳蚤市場,將車停放太原路與旱溪西路口,步行至跳蚤市場購物約一個半小時,逛完欲返家時,發現電動自行車不見了。

韓姓老翁憑著印象在太原路與旱溪西路口著急找了一圈,卻遍尋不著,焦急地請附近店家協助,店家老闆幫老翁找尋未果後,熱心載他至派出所。林員載著老翁,依經驗不斷向老翁確認車的位置,老翁卻十分確定,林員帶著老翁細細尋找數次不果,又再次詢問:「阿伯…你真的把車停在這裡嗎?」,老翁緊張地說其實是第一次來北屯,只記得把車停在附近,但不確定到底在哪個路口。

林員一邊安撫老翁,一邊詢問老翁渠電動自行車的特徵、廠牌並耐心地在跳蚤市場之周邊路段約莫尋找一個小時,但均無下落,待車轉到太原路與東光路口時,林員眼尖看到一輛電動自行車停放於路旁,特徵與老翁所述極為相似,便帶著老翁下車察看,老翁卻望著電動自行車,搖頭直說不是他的車,林員借老翁的鑰匙一試,不僅能發動,連附加的大鎖也能開啟,然後再打開車廂,拿出車廂內物品給老翁確認,老翁才恍然大悟地說:「原來我的電動自行車長這樣啊!我都沒有注意!」,伸手緊握林員的手不停道謝,也說不好意思花了林員這麼多時間!十分感激警方之協助!

第五分局分局長郭士傑表示,能為民服務是警方積極推動之目標,除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外,也會於巡邏時注意轄區之動態,更會在民眾有困難時,盡其所能給予關懷和協助,讓民眾了解警方不僅僅是嚴格執法,更有親民、溫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