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不能指鹿為馬 、迫害忠良逼迫救國團七千員工沒有工作、違反公平正義、

黨產會、不能指鹿為馬-、迫害忠良逼迫救國團七千員工沒有工作、違反公平正義、

本報台北 記者劉詠富報導
黨產會日前日透過特定媒體引民國42年國民黨七全大會總裁訓示之處理意見與情形,認定「救國團成立後僅形式上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國民黨對救國團的組織定位仍有實質決定權。

 

  • 救國團表示,這是典型的指鹿為馬,刻意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完全背離事實。真正的事實是:
    民國41年3月29日青年節,蔣中正以總統身分在台北市三軍球場舉行慶祝青年節大會時號召成立救國團。救國團成立時所依據的「籌組原則」最終正式版本是由行政院於民國41年5月頒發訓令核定的,查該核定的籌組原則,無一字提及國民黨,完全將國民黨排除於救國團之外。而第一任主任蔣經國先生隨即於民國41年7月呈蔣總統:「茲謹依照行政院頒發的救國團籌組原則」。就是救國團的組織、運作不依照國民黨中改會決議來進行,蔣總統以「總統」名義批准了。從此,救國團所有團章、組織簡則、組織章程均由行政院於同年9月以行政命令發布。足證政府是將救國團界定為政府機關,與國民黨無關。黨產會也在其新聞稿中承認救國團成立時是政府組織,正因為是政府組織,所以救國團早期都是依國防部命令行事,許多幹部都是國防部調任。
    救國團於41年10月31日成立後,歷年年度計畫、預決算、人事命令均未報國民黨核定。因此,內政部(救國團主管機關)於民國105年3月,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要求報告救國團到底是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組織? 內政部提供光碟報告,並由內政部部長親自報告,明確作證:「救國團・・・故非屬中國國民黨之附屬單位(或附隨組織)」。同時最高法院106年民事確定判決亦認定:「救國團於民國41年到58年間,隸屬於國防部,屬政府機構」。
    既然是政府機構就不可能是國民黨(人民團體)的附隨組織,既不是附隨組織,就不受黨產條例規範,黨產會更不能沒收救國團財產,藉以消滅救國團。
    救國團表示,已窮盡全力舉出有利證據,且鐵證如山,黨產會為何要昧著良心,不顧法律正當程序,一字不採,一律不注意,強行要沒收救國團的財產?按照黨產會的邏輯,在當時以黨領政時代所有成立的團體,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無論這些團體對國家有多大貢獻,都是黨產會清算鬥爭的對象,這是多可怕的轉型正義?
    再者,黨產會指控救國團藉活動洗腦學生,但相信蔡總統及許多參加救國團活動的民進黨公職人士,都可證明救國團活動沒有對他們洗腦。蔡總統英文參加救國團活動,無非就是認同這樣的活動才受邀參加:
    1.蔡總統81年擔任救國團「國際經貿事務研習會」營隊講師。
    2.蔡總統84年4月15日救國團舉辦「從GATT到WTO-烏拉圭回合後的社經問題」研討會,分組討論擔任引言人。
    3.85年6月29日救國團舉辦「香港九七對兩岸三地之影響」研討會,蔡英文總統擔任引言人。

 

 

救國團同時針對黨產會於昨(8月29日)日於特定媒體的其他指控,提出說明:
1.請問黨產會能否舉證救國團70年來有任何違背國家利益之處?救國團70年為國家培養許多人才,包括民進黨的領導幹部,現在也有許多民進黨的人擔任救國團義工,大家不分黨派為社會從事公益服務的工作,沒有任何違背國家利益之處,請問這樣具正能量團體為何要消滅?
2.黨產會指控救國團在海外佈建細胞,請問證據何在?
(1)黨產會依中國國民黨63年2月27日會議紀錄附件二「國防部情報局葉局長翔之同志『訪美工作報告』-今後美國地區對匪鬥爭工作之改進建議」,指控救國團「於海外各校佈建細胞」。
經查該份報告是葉局長訪美後在工作報告中個人建議,經救國團向四位早期主管學校處、海外處業務之退休同仁查證該建議是否為救國團採納並執行?該四位主管表示從未聽聞過,更遑論做過。救國團當時是舉辦各種海外青年參訪活動,不是於海外各校佈建細胞。監控留學生從來就不是救國團的業務。黨產會也可訪問在海外留學的學生,有無在校園中聽聞有救國團的組織?
(2)該報告僅為個人之「建議」,且救國團從未做過,黨產會卻以之作為沒收財產證據之一,救國團請求黨產會訪談證人,黨產會均置之不理。
3.黨產會指控救國團做校園監控、政治偵防,請問證據何在?
(1)救國團僅應邀參加幾次的春風會報,以及教育部召開的校安會報,就可以指控救國團是在做校園監控、政治偵防嗎?就要沒收救國團財產嗎?救國團舉證第一任主任經國先生要求幹部:「救國團不是從事情報、調查等工作的團體。救國團是鼓勵青年愛國家,做學問,以培養現代國民的組織。以國家的利益為最優先,沒有任何其他政治主張和企圖」。歷屆主任均奉之為圭臬,實際作為也是如此。根據黨產會公布的檔案內容也清楚指出,各單位的分工中,救國團負責的是社團活動推廣,調查、監控都非救國團的業務。
(2)校園監控、政治偵防是調查局、情報局的工作,不是救國團的工作,救國團無此業務,亦無此人力及專業從事此工作。
(3)行政院75年1月21日以臺75專字第1370號函復立法院略以,該團(救國團)從未介入或干預學校之行政;救國團輔導學生社團及舉辦校際活動,亦均與教育行政機關暨學校配合實施,該團僅給予必要之協助。足證救國團不做校園監控、政治偵防工作。
救國團再次呼籲黨產會用客觀、中立的態度,回到當時的時空背景去解讀和詮釋歷史,而不要用主觀、帶有意識型態的立場去刻意扭曲歷史真相。黨產會的作法,是刻意要毀滅一個對國家曾做出重大貢獻,且持續在為青年和社會奉獻的救國團,黨產會不是在促進和解共生,而是不停的在內鬥及製造敵人,連民進黨大老許信良都說:藍綠對抗變成敵國,是台灣最大危機,更何況連一個已經轉型成跨黨派的全民公益社團,都要鬥成敵國,台灣的轉型正義,已經變成世界上最負面的惡例。